總共拍定3次
第一次
門牌: | 延壽街361號 |
成交價: | 23399000 (2339萬) |
成交日期: | 2009-07-14 |
成交方式: | 法拍 (1拍) |
拍賣底價: | 16550000 |
第二次
門牌: | 延壽街361號 |
成交價: | 17630000 (1763萬) |
成交日期: | 2009-11-17 |
成交方式: | 法拍 (1拍) |
拍賣底價: | 13240000 |
第2次查封筆錄
1. | 臺北市 松山區 民生段 82-1地號, 建地 ,面積 449 m2,持分 1/8 , 1,200 萬 ,(公同共有)(住宅用地(民生社區特定專用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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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門牌: | 延壽街361號 |
成交價: | 15530000 (1553萬) |
成交日期: | 2011-10-19 |
成交方式: | 法拍 (1拍) |
拍賣底價: | 14990000 |
第3次查封筆錄
. | 臺北市 松山區 民生段 82-1地號, 建地 ,面積 449 m2,持分 1/16 , 1,399 萬 (住宅用地(民生社區特定專用區) ) |
1. | 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61號 ,建號 7165 ,持分 1/2 , 93 萬 1樓層:122.21 ,平台:10.99 ,合計:133.2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2. | 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61號增建部分 ,建號 19283 ,持分 1/2 , 7 萬 第1層增建部分:23.66 ,合計:23.66 (4層樓) |
1. | 本件執行標的,現為第三人郝夢真向債務人葉清泉及共有人蔡銘鴻承租,並作為郝牙醫診所使用。 |
2. | 本件執行標的,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且係拍賣債務人不動產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倘本件拍定人並非共有人蔡銘鴻,則與第三人郝夢真、共有人蔡銘鴻間之各項法律權利義務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注意。 |
3. | 本件執行標的,共有人蔡銘鴻有優先承買權。 |
4. | 本件19283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請拍定人應自行查明注意,並負擔可能被拆除危險,請注意之。 |
5. |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周雲燕、高東昇(債權額比例各2分之1)。 |
6. | 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均塗銷 |
誤判 法拍2340萬買到半間屋
【楊茲珺╱台北報導】近來法拍市場熱,怪象層出不窮,台北地方法院上周二拍定一筆跌破專家眼鏡的物件,這個北市民生社區、不點交的1樓店面,底價1655萬元,僅1人投標,卻以2339.9萬元拍定,足足比底價多出684.9萬元,更扯的是,委託代標公司的拍定人只取得房屋一半所有權。法拍專家說:「跟法院買房子不能開玩笑!」法拍新手應該勤作功課、慎選代標業者。
不可不慎
這戶位於台北市延壽街的1樓店面,法院公文的「使用情形」一欄,明白註記:「本件係拍賣共同共有權利,標的物出租予牙醫診所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山水資產管理公司協理林昱廷表示,這類物件流標機率大,因為得標者不管要租要賣,都須經過共有人同意,多是原本的共有人以低價買走。
拍定後須7天內繳款
林昱廷表示,民生社區內的1樓店面市價2800~3000萬元,如果漏看公文,就會誤判1655萬元底價,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因此當事務官宣布以2339.9萬元拍定時,現場專業投資客譁然,還有人說:「誰買到就死定了!」
林昱廷表示,跟法院買房子可不能開玩笑,就算因為一時激情加價過多,一旦拍定就不能反悔,必須在7天內繳交尾款。以上述狀況來說,拍定人若未繳尾款,法院會先保管保證金,待該物件重新拍賣成功,拍定人仍須補足差額,很可能平白損失近千萬元。
房市升溫,賣方心態居高不下,買氣流向底價偏低的法拍市場,不少法拍新手躍躍欲試。山水法拍屋搜尋引擎執行長卓訓麟表示,今年第2季投標人數大增,大台北地區、高雄市競爭尤其激烈,拍定價跳空的狀況不少。
「若比市價高就不買」
104法拍屋網經紀人江志亮則說,最近有一些房仲賣到沒房子賣,搶進法拍市場改作代標服務,但法拍屋和一般中古屋交易程序相差甚多,影響法拍屋市場秩序。
面對法拍屋市場熱絡,有意購買法拍屋的范小姐無奈的說:「法拍屋明明就有風險,唯一優點就是便宜,如果比市價還高,就不會購買。」
林昱廷表示,就算委託代標公司,投標人仍應該事先作功課,從屋況、銀行貸款以及周邊行情都應該多方詢問,也要找專業的法拍屋代標公司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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