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淡水黃姓屋主在網路賣屋,向買家隱瞞拆除大隊即將來拆屋的消息,並與陳姓買家簽約脫手,沒想到交屋沒幾天,頂樓就被拆了,陳某不甘損失,訴請解約退錢還屋;台北地院昨判決黃某應以547萬屋價買回房子。此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本案被害人不只陳某一人,黃某前年賣出淡水的兩間房子,合約中註明「頂樓加蓋是贈品」,隱瞞頂樓已列為違建,即將報拆的重大訊息;兩位買主因不知情而買屋,控告黃某詐欺,本月中旬台北地院將黃某 判刑11個月,律師表示會再上訴。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陳姓男子看「10套房滿租中」廣告,心動買了5樓房子附頂樓加蓋,不料交屋後頂加馬上被拆除;前屋主卻辯稱「頂加是贈品」。台北地院判決前屋主敗訴,需全數退費。


北院判決指出,陳男在網路上看到「10套房滿租中,年收55萬元」、「權狀33.5坪,使用67坪」等廣告,心動想當包租公,便以新台幣547萬元,買下位於新北市淡水區5樓附頂樓加蓋的房子。


陳男沒想到,交屋後才3天,頂加因屬於違建,旋即被政府強制拆除,房子還嚴重漏水,導致房客紛紛退租。他指出,黃姓前屋主當初明知頂加將被拆,還在屋況說明中否認,憤而狀告黃男,要求全數退還價金。


黃男辯稱,頂樓是贈品,雙方在契約中也約定買方應自行承擔頂加被拆的風險。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負有告知頂加將遭拆除的義務,卻欺瞞隱匿,判全數退還價金。全案可上訴。


此外,黃男除了賣屋給陳男,還以相同手法把同公寓另一戶5樓附頂加賣給黃姓買家,頂加也遭拆除。一審法官依詐欺罪,判刑黃男11個月。10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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