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認為有地上權之設定? |
土地及其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己有地上權之設定。土地及建物同時設定抵押,而土地及建物由不同之人拍定時,亦同。此即所謂之「法定地上權」(民法第八百七十六條參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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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31 Fri 2012 15:57
同一所有人之土地與建物經拍賣後,拍歸不同的人取得,能否認為有地上權之設定?
- Aug 30 Thu 2012 16:59
情侶合購愛巢 最怕緣了錢未了
近年來,社會風氣的逐漸開放,對於同居接受度大開,加上低利房貸與買屋保值的觀念使然,許多小情侶選擇在婚前一起買房子,作為愛的小屋。房仲業者發現,不少情侶拿房子當愛的保證,選擇成為房屋的共同持有人;但是,一旦情到濃時轉為薄,為了爭奪房產對簿公堂時有所聞。房仲業者提醒,未婚情侶要共同購買浪漫小屋之前,還是得理性談妥房貸與產權分配。
■ 情侶買屋重登記 貸款更要多留心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未婚情侶合購房子,常面對的是登記與貸款問題。登記部分大多由於小倆口希望能夠保障彼此的權益所做的要求,因此要登記在兩人共同名下時,必須先闡明兩人之間的出資比例,同時也應該要求代書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登記時,載明分別持分比例。而且切記建物及土地謄本是分別依照兩人的持分比例來各自持有,以免日後為了房子產生糾紛。
在貸款上,徐佳馨比較建議的做法,是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借款人」,而另一方則當成「連帶保證人」,除了共同承擔責任外,也可以有機會借到條件更好的貸款。考量到未來還款以及分合不定等等的現實面,未婚情侶合購房屋者還是要先「講清楚、說明白」。
■ 買屋為情證 三思而後行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執行長邱太(火宣)指出,目前情侶合購房屋後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分手之後一方要脫手變現,而另一方堅持不願出售。邱太(火宣)提醒有意願共同購買房子的情侶,當一間房子有兩個人或兩人以上共同持分,面臨出售時,一定要由全部的共同持有人同意,或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才得以出售。因此,情侶之間要共同購買房屋當作愛的小窩,還是要三思而後行。
- Aug 30 Thu 2012 16:56
集資炒樓 考驗友情值多少
由於房價高漲,許多人想要投資房地產,但卻礙於資金太大,因此目前市場上有不少投資人選擇找三五好友一起買屋,發一筆房產財。但房仲業者也警告,合資買屋雖然是一個解決資金來源不錯的方式,但過程中最好先小人後君子,以免最後賠了錢,也傷了友誼。
■ 好友集資買樓 登記名義先談攏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處副理江龍名表示,集資買屋最常發生的糾紛通常來自於登記名義人的問題,很多人為了要節省稅費,避免節外生枝,一般多登記其中一個人為房屋所有權人,或是另外再找人頭。
但這種狀況可能會出現被「整碗捧走」的下場,如果擔心日後有所紛爭,可以於房產上面以自己跟合夥人等,以共有名義去設定標的物產權,讓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持分共有,不過缺點是日後標的物買賣,都需要各持分者的同意才可進行。
■ 親兄弟明算帳 白紙黑字最牢靠
住商不動產加盟行政處協理吳光華指出,集資買屋的獲利雖然不如一個人獨資大,但要是遇到跌價,風險相對也比較小。不過集資買屋者還是得要注意以下三點,合作過程才會更有保障:
一.稅費負擔:由於買賣過戶會產生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稅費,這些部份可以從共同獲利部分扣除,不過比較麻煩的部份是因為交易所產生的財產所得,在隔年報稅時,將造成登記名義人額外負擔。一般來說,該部分多由合夥人之間協議,另行撥出一定比例做為稅費之用,避免登記名義人因為暴增的稅金產生怨言。
二.集資費用:集資費用與比例最好在剛開始就白紙黑字立下契約,期間所支付的費用最好不要直接交付現金,儘量採取可以留下證據的匯款、票據或ATM轉帳方式,以求自保。
三.合夥契約公證:合夥人可以將契約另行公証,未來如果產生糾紛,不至於產生太大疑義。
【網路地產王www.vrhouse.com.tw】
- Aug 30 Thu 2012 16:53
拆屋還地 先下手為強
早年鄉下農地不值錢,允許別人在地上蓋屋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現在土地值錢了,陸續出現「拆屋還地」的爭議。拆不拆得成?主要看時間多久了、那一方先採取法律行動,時間一久,通常先下手者占優勢。
秀才(化名)和進士(化名)是兩兄弟,感情非常好,住在台中市,兄弟倆繼承了1甲農地(約2,934坪),兩人平分。
民國48年發生八七水災,大水嚴重沖刷耕地,水災過後,農地上滿是大小石頭。秀才決定放棄農耕,北上發展;進士準備整地,要求一併耕作哥哥的農地,增加收益,秀才答應了。
秀才在台北市迪化街找到一份工作,開始學著賣布、裁布,隨著經濟發展,開起自己的店,進而設立紡織廠,秀才發了,事業有成,唯一的遺憾是沒有兒子承歡膝下,只有三個女兒。
民國62年1月底過年時節,秀才依例開著轎車回鄉,秀才因得知消息,政府要開徵遺產及贈與稅,看到弟弟唯一的兒子火旺(化名),秀才突然有個想法。
秀才想把交由進士耕作的農地,過戶給侄兒火旺,把這個想法告訴我父親,我父親希望他想清楚,因為過戶之後萬一要不回來怎麼辦?秀才說,那是祖產,以後老了,只要一、兩百坪土地蓋間房子住就夠了。62年2月6日總統公告遺贈稅條文,同一天,秀才辦好過戶,8日該稅法生效。
兩年後,秀才44歲意外得子,名添丁(化名),此時秀才對過戶農地有些後悔,但侄兒火旺不肯還地,秀才不想和弟弟撕破臉,就算了。
74年因土地地目變更,秀才回鄉在他過戶給火旺的土地上蓋起150坪透天厝,進士跟火旺也沒說什麼,秀才就舉家搬回台中。民國89年、90年進士、秀才相繼過世,添丁繼承該屋,繼續住下來。沒想到97年間,堂哥火旺找上添丁,說地是他的,要求拆屋還地。
添丁來找我,問能怎麼辦?我建議他趕快去登記地上權,登記之後,就不能拆屋。因為依民法769條規定,20年間和平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的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至於已登記的不動產可不可以時效取得地上權呢?當時法上無明文規定,但判例上認為仍可時效取得,後來今年7月23日修正民法第772條,規定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也准用。
怎麼湊出「20年」?若從秀才死亡那年開始算,添丁占有的時間不過八年,所幸民法947條解決了添丁的難題,依這條規定,繼承人可以併計被繼承人的時效,也就是占有時間可以溯及秀才蓋農舍的民國74年,合計達24年。
我建議添丁親自到地政機關送件申請,最好取得送件案號,到時候比較容易查詢。
不過添丁還是要證明「和平居住超過20年」,一般地政機關會要求提出戶籍謄本、四鄰證明書證明,添丁提出戶籍謄本的物證後,也找到鄰居作證。由於秀才不時回饋鄉里鋪路,人緣不錯,添丁順利地找到不少願意作證的鄰居。
在公告期間,添丁再度與火旺協商,火旺清楚當初秀才贈與地的來龍去脈,也沒有異議,添丁因此順利取得地上權。
另外有一個案子,居住者也被要求拆屋還地,不過,此案居住時間合計只有16年,無法運用時效取得的規定。如果這地主沒有動作,再過四年,就給了居住者申請地上權的權利了。(勤實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敏弘會計師、地政士口述,記者徐碧華採訪整理,林佳穎律師、會計師審稿)
- Aug 30 Thu 2012 16:47
投資店面 熟記345法則
央行利率降至1%多,各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僅剩1%不到,低利效應逼得定存族紛紛解約,尋找投報率更高的產品,由於商辦產品、黃金店面的投資門檻都頗高,使得中、低價位店面成為了眾人最想投資的標的。
- Aug 30 Thu 2012 16:37
租金投報當參考 不如脫手賺價差
【網路地產王/綜合】
投資房市前,不少人都會計算投資報酬率,不過房仲業者提醒,投資房市的立場不同,操作的手法當然也不盡相同,譬如以租屋計算投報率,有時候投報率相對偏低的物件,由於位處鑽石地段,一旦脫手卻獲利驚人。
■ 計算投報率 注意潛在費用
投報率計算方式是年租金收益除以房屋總價,百分比愈高賺愈多,不過要注意計算投報率時可別過度樂觀,畢竟房屋會耗損,會有管理修繕的費用,這點都要評估進去。
此外,除了修繕維修之外,空屋率或是房客交接期,都會有一段的空屋期,若是遇到拖欠房租的房客,更是另一種變數,所以計算投報率時,房屋損耗與修繕的費用風險,也都要盡量計算在內。
■ 投報率愈低 增值空間愈高
房仲業者表示,通常房價愈高的區域,投報率都不高,原因在於租金漲幅有一定的限制,投報率愈低,表示房價不斷攀升,轉手賺價差所得更是驚人,如果打算轉手賺價差的投資客,應該要注意房屋的增值性,而不是一昧在投報率上鑽牛角尖。
投資房市,一定要看清區域的屬性,是買屋收租好?還是轉手賺價差?評估後再來衡量投資標的與投報率的設定,投資房市才會無往不利。
【網路地產王www.vrhouse.com.tw】
- Aug 30 Thu 2012 16:35
收租員外夢 3原則不輕忽
【網路地產王/黃京梧/綜合】
兩年前才從軍中退伍的張小榮(化名),今年才30歲,在台北市中正區買下一層750萬的公寓,連自己與家人的存款,總共自備300萬,打算把45坪空間隔出8間套房出租,一個月光收租就有8萬8千元,不僅繳房貸綽綽有餘,一間自住還省下租房子花費,每個月還淨收2萬5千元,算算投報率有4%,比定存高出許多。
■ 分隔套房出租 三好原則要注意
在大學學區、上班族密集地,常見整層樓隔成套房再分租,看似投資報酬率不錯,但這樣的房子不見得處處都能得利,房仲業者指出,要做整層套房出租,三個原則特別要注意。
信義房屋表示,「房子區段要好」、「周邊生活機能要強」、「房子門面要美」,在這三個基本條件下,才適合將整層樓隔成套房,分租給學生或單身上班族。
■ 收租員外夢 配套措施要做好
住商不動產表示,收租的員外夢人人都想做,但不見得買層樓、隔套房處處都賺錢,除符合這三好原則外,還要有其他配套搭配,必須注意租屋居住品質。
像是重新油漆、略加裝潢、搭配窗簾、床組、電視、冷氣等家電,或是加裝防盜、防火及寬頻、第四台等,皆是可以提高租金的小竅門,尤其現代人越來越仰賴網際網路,在網路上刊登廣告時,記得附上美美屋況照片,詳述房子優點、附近交通狀況,一刊登往往能吸引數百人瀏覽,平均4至5天即可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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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30 Thu 2012 16:33
投資房產 別只想賣最高價
房地產界有句名言「選對地點就成功一半」,最實質的方法就是找到擁有議題的地區,就算房屋地點不佳,仍然可以透過改裝或分割,增加租金收入,甚至可以帶租約轉手獲利,幫不動產加值。
- Aug 29 Wed 2012 13:23
法拍屋-不點交帝寶-劉媽媽合作夥伴 寶哥涉法拍蟑螂被逮
刑事局偵一隊三組月前接獲檢舉指出,劉媽媽於100年1月,以2.7億標下一戶帝寶法拍屋,前屋主拒絕搬出,劉媽媽向原屋主提告侵占不成,便委託法拍界綽號「寶哥」的52歲郭寶國代為處理。郭某等人涉嫌以暴力恐嚇帝寶管委會,取得法拍屋磁卡鑰匙,將前屋主的家具全部搬走,更換大門門鎖,使前屋主無法進入。
- Aug 18 Sat 2012 01:38
離譜!浮洲合宜宅被爆轉賣
- Aug 16 Thu 2012 16:52
五分埔福德宮 11億廟產沒了! 前廟公被告盜賣廟產
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土地公的土地竟然不見了!松山五分埔福德宮主委白金福向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陳情,指控前主委王朝棟於九十四年擔任主委期間,將福德神名下、位於松山火車站對面的一百七十四坪土地,假贈予給蔡君、再真盜賣,所得落入王朝棟在內的十三名神明會委員私人口袋,白金福已向北檢對王朝棟等人提出侵占、圖利、背信的刑事告訴。
- Aug 16 Thu 2012 16:37
違建將加重處罰 按件罰改按次罰
- Aug 14 Tue 2012 23:51
北市中和區民利街68巷(法拍-拍定建物後拆屋還地)
- Aug 12 Sun 2012 17:15
神明變被告「囝仔公」判賠拆屋
神明吃上官司,還被判決賠錢拆屋,台北市社子島威靈廟旁,一塊78坪空地,多年來一直向人無償借用,但2006年地主過世後,兒女認為廟方無權佔用他們遺產,對廟裡供奉的「囝仔公」提出告訴,結果法院判賠50萬元,還要求威靈廟必須把金爐、廁所通通拆除。
- Aug 10 Fri 2012 08:42
配偶欠債你要還 有影嘸?
最近台北地方法院發生一個實例,朱太太欠某家銀行七十萬元債務,銀行竟向法院聲請變更朱先生的夫妻財產制,以強制朱先生先把自己的財產分一半給太太,再拿這筆錢清償太太欠銀行的帳款。朱先生非常不解地向法院表示,太太欠的錢和他有什麼關係?但朱先生仍然敗訴,必須替太太還錢。
- Aug 09 Thu 2012 21:45
「固執哥」抗議銀行 睡法拍屋門口六年
因為和銀行的產權糾紛,高雄一位鄧先生房子被法拍,五年來他每天晚上都睡在騎樓表達抗議,但現在新屋主把店面租給飲料店,員工和鄧先生起衝突,鄧先生讓步睡到人行道上,就算下雨天也是穿著雨衣倒地就睡,固執的抗議,員警頭痛,但老鄰居看了則是好不捨。
- Jul 15 Sun 2012 11:50
房巿暴衝 台中、高雄消化不良
- Jul 15 Sun 2012 11:47
怪事新北空屋全台最多 房價照飆
- Jul 13 Fri 2012 13:30
台北市中古屋價差大 挑便宜路段變搖錢屋
- Jun 15 Fri 2012 22:31
都更夢碎夢醒 房仲大老:下半年中古房價跌一成半
內政部完成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都更門檻,並且開宗明義表示要「保障居住者權益」,對此,房仲大老、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今天(15號)直接明言:「都更」已死。同時再加上央行緊縮貸款政策,以及內需市場萎縮等多種利空因素,預估下半年中古屋市場,下修幅度將可能高達「一成半」。(何庭歡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