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妤╱台南報導】不動產買賣動輒數百或數千萬元,因此對購屋族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買到產權完整的房屋。雖然現在透過仲介買賣的房子,業者多會主動將產權調查的結果作成「不動產說明書」,提供買方作為購屋參考,但購屋族若能對產權調查有基本的認識及了解,將更能避開買屋風險。
基本調查
住商不動產加盟行政處協理劉明哲表示,產權調查是購屋前重要的前置作業,一般可分為「政府公文書」、「使用權與屋況」和「屋主文件」3個部分。首先「政府公文書」部分,就是向當地的地政或建管機關申請資料,包含土地及建物謄本、地籍圖、建物測量圖和土地使用分區等相關證明文件。
留意建物是否增建
調閱土地及建物謄本,除了可確定賣方是否確為所有權人外,劉明哲提醒:「由於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生效之表示,因此若要避免簽約時的產權與簽約前有所誤差,比如二胎房貸等問題,那麼簽約前,務必要再去申請1次謄本,才會準確。」
而建物測量圖,可幫助核對謄本上所記載的面積是否正確,了解標的物是否有增建等情形,以確認產權登記的實際使用範圍。地籍圖和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主要是檢視建物所在的土地形狀、座落、界址和都市計劃道路等狀況,可避免發生買到位於公共設施用地標的物,公共設施開發時須面臨拆除的窘況。
信義不動產顧問公司執行協理邱千惠指出,若土地使用分區為工業區,則要留意工業住宅的相關問題,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錯買工業住宅。若是建物想作為商業使用,除了要查明使用執照上的建物用途外,也要記得查明該使用分區,是否可允許作為該用途使用。
租賃房屋無法點交
邱千惠表示,「使用權與屋況」屬於廣義的產權調查,包括查明標的物的使用狀態,及房子是否有龜裂漏水、增建、輻射鋼筋屋、海砂屋或其他重大瑕疵等情形;建議購屋族在簽約前,除了向賣方或不動產經紀人詢問清楚,自己最好也要親赴現場了解,甚至拍照存證,以避免日後購屋糾紛。
「屋主文件」的部分,除了所有權狀外,還包含房屋稅單與地價稅單、還款利息收據或租賃合約等資料。劉明哲指出,最新1期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單,可作為契稅與增值稅的換算參考,還款利息收據則可檢視銀行貸款還款現況,是否與出售條件相符。
另外若房子有租賃合約,則應先釐清其租賃契約內容、租賃期間等,以免受民法第425條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導致日後房子須續供租賃、無法順利點交。
產權調查項目注意事項
政府公文書
1.土地、建物謄本:政府登記之有關該建物所有權資料,檢視土地與建物之段號是否與權狀相符。
2.地籍圖謄本:檢視該建物所在之土地形狀、大小、座落、界址、面積、都市計劃道路狀況。
3.建物測量成果圖:核對謄本上所記載的面積是否正確,確認產權登記的實際使用範圍。
4.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若土地使用分區為工業區,則須留意工業住宅相關規定,若想作為商業使用,除了查明使用執照上建物用途外,另須查明該使用分區,是否可允許作商業用途。
使用權與屋況
1.格局圖:確認標的物室內格局與實際相符,避免出現將公設視為主建物的一部份。
2.標的物現況說明書:確認有無分管協議,如住戶大會的各項決議事項、住戶公約和大樓管理規章等。還有建物是否有龜裂漏水、有無輻射鋼筋屋、海砂屋或增建等情況。
屋主文件
1.土地與建物所有權狀:確認所有權人,及面積、權利範圍、基地座落地號、共同使用部分建號、建物門牌等。
2.房屋稅單與地價稅單:最新1期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單,可作為契稅與增值稅的換算參考。
3.還款利息收據:確認銀行貸款還款現況,是否與出售條件相符。
4.租賃合約:房子若有出租或為第3人佔用,應先釐清租賃契約內容,以免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造成房子無法順利點交。
資料來源:住商不動產、信義房屋、《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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