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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01/16 19:35


行政院有意協調建商公會建立一般住宅「先租後售」機制,提供建商閒置個案,讓新婚和首購族先用租的,等體驗一、兩年後,再轉租為買。對此,有學者認為,政府的立意雖然良善,但這樣的機制,恐怕對想買房子的民眾幫助有限,因為等體驗期過了,房價可能還是居高不下,民眾最後還是買不起房子。(陳鳳如報導)



行政院日前召開「健全房地產新方案」會議,會中建築公會同意將會同全省各地房仲業跟公會,建立一般住宅「先租後售」機制,針對新婚跟首購族,提供一到兩年體驗期,如果體驗滿意,再轉租為買,以解決房屋閒置問題。對此,政大教授張金鶚表示,過去也曾經有建商推出類似的方案,但因為過了體驗期之後,民眾還是買不起房子,這時房子已經變得老舊,反而造成不少民眾和建商之間的糾紛。:



張金鶚認為,要健全房地產市場,應該減少政府干預市場價格,讓房價落底後,民眾才有錢買房子,因此,政府當務之急應該是採取租金補貼的方式,幫助租屋者,而不是鼓勵民眾買房子。張金鶚也建議,現在政府放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或優惠房貸的資源,應該轉移到租金補貼上,讓更多租屋者能夠享有租金補貼。



至於玄奘大學財經系副教授花敬群也表示,這項措施要在一般民間住宅推動,難度太高,更何況這應該是涉及民間買賣的事情,政府無法干預,因此,他認為這可能只是政府的一項建議,是否能落實,還要看建商買不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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