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008年08月13日蘋果日報

讀者Kay問:
我家因付不出房貸,房子被拍賣,父母用我的名字再把房子買回,並以親戚名義辦貸款,但法拍金額尚不足還清銀行欠債。請問父母現在是不是還有債務?父母過世後,我要繼承這些債務嗎?父母退休後的勞退金會被銀行扣走嗎?

律師許龍升答:
依讀者描述,應該是指父母當時積欠銀行債務,若父母是借款人或保證人,就要以自己的總財產對銀行負責,若拍賣房子後所得的錢仍不足以清償債務,則父母仍須就不足數額部分負責清償;如果僅是抵押人,那責任僅限於該房屋的價值,拍賣後若仍不足償債,也不須對不足數額負責。因此,讀者父母是否還有債務,要看父母與銀行間的關係是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而定。

遺產難估 辦限定繼承
讀者父母一旦過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讀者會繼承父母的財產跟負債。如果讀者評估父母確定僅有債務,就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如無法評估父母財產跟負債何者較多,則可辦理限定繼承。
至於將來父母退休後,勞退金會不會被銀行扣走,要看父母的勞退金是適用《勞基法》還是《勞工退休金條例》。如適用《勞基法》,債權人可扣押退休金;如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依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退休金不可強制執行(即扣押)。但若退休金已匯入個人帳戶,就轉變為個人總財產,仍可扣押。如要避免勞退金被扣押,應與債權人協商,或做好財產規劃。
◎記者郭芷余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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