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來函詢問
網友黃先生來信詢問:我有塊畸零地面積約11坪多,位於市區三角窗,每年須繳交地價稅,今年就繳了1萬7千多元,比鄰近樓房地價稅高出許多,心內有說不出的痛。
政府是依一般地價稅核計我的畸零地稅額,但我的畸零地既無法使用亦不能賣出(除非隔壁有意購併),卻視同一般土地扣稅,顯得極不合道理。請問,畸零地沒有單獨的稅率嗎?可否陳情減低稅率?
此外,本人退休在家,很想買塊農地過過日本人「自給自足」的癮。以往政府的農地政策,面積需2.5分以上才可以建築農舍。前不久傳說,立委提案建議政府鬆綁至1分地即可建農舍,不知道目前情況如何?


 




請專員勘查申請免稅
回答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地價稅率有2種,視使用用途分為自用土地千分之2及非自用土地千分之10,再乘以公告地價後,即為應繳的地價稅。一般來說,位於台北市中心大安區的30坪公寓,土地持分約11坪多,每年地價稅差不多1~2萬元,因此我研判,讀者黃先生所擁有的畸零地,應該是位於市區精華地段。
根據黃先生的說法,此畸零地上方沒有建物,應該是位於馬路與建築間,如果黃先生這塊土地無償供行人使用,其實可以請稅務人員實地來勘查,向所在地的稅捐機關單位申請免稅。
此外,針對黃先生詢問的農地規範,目前現行法規仍規定最小要750坪(即2.5分地)才可以興建農舍,尚未放寬至1分地。目前台北市內幾乎已無農地,必須要到台北縣、或是桃竹苗一帶才有農地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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