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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一名剛購地不久的民眾,在地政單位進行土地重測時未到場,等到接獲縣府寄發的地藉圖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後,才發現新買的土地縮水6坪,引發產權紛爭﹔地政人員表示,類似糾紛層出不窮,因舊地籍圖普遍存有誤差,土地進行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最好到場,確保權益。


一位蔣姓民眾今年1月初在屏東市和生路旁購買1塊約33點8坪土地,取得該地段土地所有權狀,面積登載符合,地政事務所8月間進行土地重測時,地主因故缺席,事後接到重測結果,土地竟縮水6坪左右,蔣姓地主不甘權益受損,四處奔波卻難以解決。



土地代書康雅淳指出,尚未重測的地籍圖,都是依照3、40年前土地開放登記時的面積登載,為避免購地時誤差太大,民眾最好先向縣政府申請測量,查清欲購買的土地面積是否符合,此外,土地重測時所有權人一定要到場指界,若與隔鄰出現界址爭議,可與地政人員當場協調解決。



屏東地政事務所表示,類似蔣姓民眾的紛爭經常發生,以為土地所有權狀登錄的面積就是買賣保障,卻不知未重測前的土地所有權狀也是以舊地籍圖資料登載,很可能出現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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