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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線上查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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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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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證件 |
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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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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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
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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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
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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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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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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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內
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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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債權查詢債務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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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附證明文件。 1.個人身分證正、影本 2.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
證或法人登記證(以上可
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
本)。
3.代理人或受任人之身分證
正、影本
4.授權書或委任書。
二、司法機關之執行名義 正、
影本:(下列證件具備一
項即可)。 1.司法機關確定之終結判決
正、影本(應再檢附判決
確定證明書)或文末載有
「本判決不得上訴」之判決
正、影本。
2.經法院裁定認可之大陸地區
民事確定給付判決正、影
本。 3.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
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
為強制 執行之裁判正、 影
本 4.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
調解正影本 5.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
之公證正、 影本。 6.司法機關核發之本票准予強
制執行裁定 正、影本。 7.司法機關確定支付命令暨其
確定證明書正、影本。 8.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正、
影本 9.仲裁人之判斷。
10.確定訴訟費用額之裁定暨裁
定確定證明書正、影本。 11.刑事判決有關罰金、罰鍰、
沒收、沒入及追繳之裁判得
據以執行者。 12.司法機關核發之債權憑證
正、影本。 13.財政部有關函釋規定。
註: 一、債權人每查調一位債務人之
財產資料,收費新台幣500
元正。
二、前述應備證件正本查驗即
還。
三、本項查調資料有時間之落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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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就不足額部份,銀行得申請你的~財產總歸戶~。申請辦法是,到國稅局各地方分處辦理,申請人~~本人,或是持債權憑證,或是申請假扣押成功者,可以到國稅局申請你的財產總歸戶,內文是詳載你的財產過去及現在的動產不動產,房子及汽車。
你還是要還不足額的部份,也得加上利息。
原則是還錢是十五年的期限,過期就不用還錢了。不過,債權人申請到債權憑證五年一換,可以一直換到你180歲你死亡為止。沒有15年的限制。
也能扣你的所得,你可以要求留下生活開銷,一般而言是扣三分之一的所得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cgi?HYPAGE=form.htm&s_uid=0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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