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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建照鬆綁 畸零地不再吃香【聯合報╱記者李光儀/板橋報導】轉貼自2007.10.05聯合新聞網
台北縣的建造執照核發政策將有重大變革,未來基地開發將不受到畸零地限制,可以逕行申請建照,以發揮土地使用的最大效益。
為了也保障畸零地主權益,縣府工務局表示若畸零地旁的土地要開發,將會通知畸零地的地主,讓地主有機會向縣府申請調處。
工務局長李四川表示,過去建照核發都沿用舊省府時代慣例,即任何基地開發,若旁邊有畸零地,建商必須留下相當面積土地給畸零地地主,以備畸零地主未來可申請建照之用;這個做法雖然在92年已被內政部發文指正,並不符合建築法規,但各縣市還是沿用到現在。
李四川說,這種情況造成土地開發經常面臨「以小吃大」,畸零地主獅子大開口,建商除非與畸零地主達成協議,買下畸零土地,否則就必須讓出部分土地,使得土地開發受到影響,開發業者長期保留的土地荒蕪,影響整體市容觀瞻;因此在兼顧法律面與執行面下,對於畸零地問題必需予以解套。
工務局建照科長周劍平說,去年工務局總共收到20件畸零地影響開發的案件、向縣府申請調處的案子今年已收到9件,而且協調結果是「沒有一件成功」,就卡在畸零地主獅子大開口,要求比市價高出很多的價格,建商只能在花大錢買地、和開發受影響中「二選一」。
周劍平說,新規定實施後,無論畸零地的地主或者要開發土地的建商、地主,都可以針對畸零地影響開發的問題,向縣府申請調處,如果調處不成,也可以依照「畸零地徵收標售作業規定」,或者「土地徵收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不需要再保留一定面積土地給畸零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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