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8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包租公、包租婆請小心!
「我要租屋,為免遭詐騙,請你帶權狀來簽約。」詐騙集團佯裝新加坡外商,向在591租屋網刊登租屋廣告的陳女租屋,卻貍貓換太子,以彩色影印版權狀騙取真權狀,向銀行貸款,讓房東無端背負千萬債款,欲哭無淚。
「我從來沒看過長得這麼體面的騙子,每個人都穿西裝」,陳女氣憤地說,對方根本是前科累累的詐欺犯,幸好房子保住了,無端背負的千萬債款也不用還了,經過這次教訓,她再也不敢上網招租了。
陳女的房子位於台北市信義路五段,市值約1500萬,她說,自稱外商的方建台有意租她房子,對方強調,只能用開會空檔見面,簽完約就要趕搭飛機出差,還說,要租屋給外國工程師住,因曾發生租屋糾紛,所以要求她出示權狀、契稅證明、身分證等正本,讓他們影印以保障權益。
陳女指出,99年2月2日約在喜來登飯店洽談,她將文件交給對方,十多分鐘後對方還她,說印好了將擇期簽約,沒想到這時權狀已被掉包,還給她的只是彩色影印版權狀。
數日後,陳女打電話給方建台,卻無法接通,驚覺有異,追查後發現,方建台取得權狀等文件後,假造她的身分證,貼上共犯陳桂玉照片,並偽刻印章,將房子拿去向士林農會貸款一千萬元,而且錢早就被領走了,讓她無端背負千萬債款,還被當成詐騙集團調查,欲哭無淚。
陳女遭冒名貸款後,訴請士林農會塗銷她房屋的抵押權、並確定債權不存在,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女房屋是遭詐騙集團冒名貸款,並非她本人所為,判士林農會塗銷陳房屋的抵押權、並確定債權不存在,也就是將房屋還給陳女。士農則主張,自己也是被害人,將與律師研究後,再決定後續事宜。
本案主嫌方建台在案發後遭通緝,至於偽貼身分證照片的共犯陳桂玉,則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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