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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02/20 20:02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隱藏的房貸危機嚴重!台北縣推估全省約有24萬間失業房貸戶,這些自有住宅即將淪為法拍屋,為此,台北縣長周錫瑋建議中央補貼銀行資金成本1%,爭取房貸業者同意失業房貸戶,可以緩繳本息一年,不予催繳、查封及進行法拍。不過,這項建議卻引發外界質疑中央財源從哪裡來,以及對其他房貸戶是否公平等爭議。



想要有個溫暖的家,是許多人的夢想,但這麼基本的要求,對全台灣很多家庭來說,卻是遙不可及。根據台北縣政府新希望關懷中心最近訪視500戶失業者的結果,約有15%的人面臨繳不出房貸壓力,以台灣去年底的房貸餘額約為新台幣5兆元,房貸戶約158萬餘戶,15%繳不出房貸的失業家庭計算,將有約24萬戶的自有住宅將淪為法拍屋。



周錫瑋20日上午向總統府簡報時,建議中央補助公、私立銀行等房貸業者的資金成本1%,以爭取房貸業者同意失業房貸戶,可以緩繳本息1年,不予催繳、查封或拍賣。周錫瑋表示,「建議總統能夠要求所有的金融機構,如果因為失業,繳不出房貸的話,停止催繳跟查封跟拍賣,然後由中央政府編列約14億的預算,去支付銀行利息成本。」



周錫瑋指示財政局擬出「失業者房貸紓緩計畫」,但財政局試算後,發現金額龐大,因此重新提出從「補助房貸業者緩收房貸所須成本」為出發點的新計畫,與目前紓困採「補助房貸戶本息」的規則不同,財政局長江美桃指出,輔助對象雖是公、私立銀行等房貸業者,但紓困對象是房貸戶,不但符合公平性及社會救濟原則,也可讓房貸戶獲喘息機會。



周錫瑋說,「我們甚至可以有一個作法,就是說如果我們先幫忙墊付這段時期的利息本金,等到你有工作時,還可以用貸款方式,把利息本金還出來。」他並強調,他已向某銀行總裁請益,該總裁認為,此計畫不會讓銀行吃虧,且失業的房貸戶也能保住房子,達到社會安定目的,可謂「三贏」的作法。據了解,總統府及相關單位,將在20日晚間討論此一提議。



不過,對於繳不起房貸的民眾,中央已提出3個協助途徑,包括:是調降房貸利率、寬限期繳息不還本,以及還款期限從20年延長到30年,因此,如果有失業房貸戶可能可以暫時不用繳錢,也不被查封或法拍,可能引發其他房貸戶不滿的爭議,此外,此舉也將加重中央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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