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9/17 19:36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財政部賦稅署提醒今年剛買房子以及以前忘了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屋主,只要符合自用住宅優惠條件,務必要在9月22日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即可省下4倍的地價稅,在景氣不佳時刻,可是能省多少算多少,千萬不要放棄自身權利。



地價稅的繳納時間是每年的11月1日到11月30日為止,今年因為11月30日為假日,因此繳納截止日延後1天至12月1日。



根據土地稅法規定,適用特別稅率用地的土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由於地價稅是11月1日開徵,換算時間,只要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享有優惠地價稅,但如果沒有在9月22日前申請,就得到明年申請後才能享有這項節稅權利。



賦稅署表示,已規定地價之土地,除依法作農業使用符合課徵田賦相關要件而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中)者外,都需課徵地價稅。今年地價稅是以97年度重新規定地價後的課稅地價計算徵收,基本稅率為10‰,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的地價總額超過該縣市的累進起點地價的話,其適用的累進稅率則分別為15‰、25‰、35‰、45‰、5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kk9828697 的頭像
    kkk9828697

    Jack法拍屋投資知識部落格

    kkk982869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