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拉皮住戶自辦最有效率


更新日期:2008/04/27 10:00 【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由於都市更新時程過於冗長,加上都更後,建築法規公設變大,室內使用坪數可能縮水,因此有些精華地段的舊大樓,像東區名宅一品大廈,寧可選擇大樓外觀拉皮,而不拆除重建,住戶每坪花1萬元的費用拉皮,帶來的效益是房價1可能上漲5萬到10萬元。


 


老屋為何要拉皮?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解釋,許多屋齡超過30年的大樓,經歷921331地震,外牆龜裂、磁磚掉落恐砸到路人,嚴重的危樓還有倒塌危險。若大樓機能堪用的,只需外觀整建維護;若涉及危樓有害公共安全,就需面臨重建。


 


老樓拉皮大致可分為兩類,1是住戶自費拉皮;2是部份由住戶自費、部份由公費補助。第1類情況而言,如果戶數很多、外牆更新經費高,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才能進行。


 


目前,台北市許多大樓拉皮都屬於第1類,因為補助經費核撥繁複,而且必須待外牆更新後,政府經費才會核撥,住戶乾脆團結處理,自己付費拉皮。


 


2類是公費補助拉皮,按照規定,都市更新處不接受個人申請,必須由大樓管委會或法人出面,才可以申請,程序上,由社區管委會透過建築師事務所,擬定更新事業計劃書,然後,前往都市更新處送件掛號、申請,都更處會按申請人檢附的文件,進行審核。


 


所需檢附的文件包括:1.大樓拉皮公聽會紀錄。2.更新事業計畫書圖。3.更新事業計劃同意書(需土地持分面積達到3分之2門檻或人數達到5分之3的通過)。


 


主管機關審核補助資格後,接下來陸續還有「公告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幹事會審查」、「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核定發布實施」、「施工」「更新事業完成及成果備查」等流程。


 


都市更新處整建維護單位表示,今年整建維護預算是2千萬元,申請截止日為430止,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的3分之1,倒是,如果個案情況特殊,經委員會審議通過,主管機關核定,可以達總金額的2分之1。詳情可上http://www.uro.taipei.gov.tw/更新處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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