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老王於六十年間結婚,原來想生個兒子延續香火,奈何太太肚子不爭氣,連續生了三個女兒,還好小孩個個都乖,當時社會景氣好,老王在大女兒二十五歲那年將所有積蓄領出,購買價值新台幣伍佰萬元房屋並登記在大女兒名義,並盤算著,未來要位每個女兒都登記一戶,哪知道,就在大女兒二十九歲時,發現女兒結交一名網友,其自稱在國安局上班,薪資收入很好,網友得知老王的大女兒有房屋並有貸款一百二十萬元,自稱自己很有錢,不要浪費利息給銀行賺,願意幫其清償期銀行貸款,於是真的就幫忙還了貸款,過了幾天網友告知老王的大女兒說最近有生意很好賺,很想做可是錢都投資到別處,一時拿不回來,想向朋友借,卻要給房屋做擔保,老王的大女兒說權狀在父親那,否則是願意幫忙的,網友告知權狀是可以補發的,於是兩人就到地政事務所辦理補發,補發後就向地下錢莊,借款新台幣肆佰捌拾萬元,款項全數匯入老王的大女兒的帳戶,再由其領出交給網友,網友取走款項後,就不知去向。


父親遺留房屋,任憑母親看守,一年內被騙光光


案例
??? 小張父親剛過世時留有房屋三幢,小張也分配到一無貸款房屋,因為對尹小姐素有好感,但是小張沒有固定工作,經濟力不夠,信用卡也未繳,信用有問題,後來小張就想用他朋友名義借款,就將所有權移轉小劉名義,以市值六百萬房屋向銀行貸款三百萬,小張給小劉新台幣壹拾萬元佣金,小張就拿這筆錢買汽車,為自己打扮,哪知尹小姐對小張一點意思也沒有,不過小張並不死心,持續努力將近一年,追女友錢花的兇,先前貸款沒多久花光,正要在行轉貸時發現,他朋友小劉早就將登記在他名下的房屋,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小張怒而提告,打了三年官司,案子是贏了,但是錢就是沒能追回。


如何控制 登記在小孩名義之不動產 免於在其年紀輕時被騙或長大不孝順


說明:
對於父母親年輕努力賺錢,總認為就是為著下一代,而避免財產分配不均,造成下一代兄弟姐妹的感情破裂,許多人總會選擇以小孩名義登記不動產,但是小孩年紀輕不知社會險惡,常常遭到朋友或惡人所騙,總讓父或母十分傷心,有些小孩小時十分乖,結婚後卻只顧他的家庭,不顧父母沒人照顧,父母財產又都分完,小孩雖多,卻沒人理會年邁雙親,所以筆者建議以小孩名義登記不動產時一定要有防範,否則後悔就來不及,常用防範有下列二種:



  • 辦理信託登記給父或母,由其擔任受託人,無論是出租或出售都是受託人說了算,這樣大權在握,根本都不怕會發生什麼問題。
  • 設定抵押權給父或母,這樣小孩想出賣或借錢,父或母就會知道。

蕭琪琳代書 0935-555-540 http://www.kingmen.com.tw/website/monthly_2008_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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