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全國首例「像從地獄爬出來」
高雄吳姓三姊妹父母早年離異,多年未與母親聯絡,去年才知繼承十年前去世 母親的六百萬元債務,上月《民法》繼承編修正條文公告施行,三姊妹昨收到高雄地院通知、撤銷銀行對她們自有財產強制執行令,為修正案上路後首例。吳家大姊昨說:「有逐漸從地獄爬出來的感覺!」

脫離苦海
今年一月四日《民法》繼承編修訂正式公告後,讓未成年就繼承先人債務的孩子得以解套,在新法上路滿月之際,高雄地方法院昨終於作出第一起適用新法的裁定。

未拋棄繼承陷困
吳姓三姊妹委任律師徐萍萍表示,三姊妹的父母早年離異,由於沒有與母親聯絡,十年前母親往生後,當時還未成年的三姊妹並不知道母親還有欠銀行債務未清,因此未辦理拋棄繼承,直到去年初銀行通知才知從天上掉下來四百多萬元的債務。
由於三姊妹母親生前有替友人作保,該友人二年前開始還款不正常,因此積欠的二百多萬元債務又輾轉算到無辜的三姊妹頭上。雖然三姊妹從去年起就對銀行提出訴訟,但因當時《民法》繼承編修法尚未完成、屢屢敗訴,而銀行更在去年中秋節前向法院聲請強制扣押三姊妹的薪資償債,讓三姊妹求助無門。
徐萍萍說,雖然官司一直不順利,但三姊妹未放棄訴訟,直到上月底法官裁決撤銷先前的強執令,三姊妹至昨天終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書。
年節前夕,銀行仍持續扣押大姊、二姊剛領到的薪資與年終獎金。徐萍萍說,雖然原來強執令已裁定撤銷,當事人仍須繼續訴訟才能拿回這筆錢,遲來的正義仍舊無法讓背債兒過個好年。


要再討被扣薪水
吳家大姊透過家扶回應說:「從去年初得知債務,過去一年整個家庭就像被打入十八層地獄一樣痛苦,雖然幸運地等到修法,直到昨收到通知書的那一刻起,才真正有逐漸從地獄爬出來的感覺!」後續要向銀行討回被多扣走的薪水與年終獎金,三姊妹昨說:「這場仗還沒打完!」
高雄地院司法事務官林更穎說,因《民法》對未成年人繼承債務修改為限定繼承,未成年人僅須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法院查出,原對吳姓姊妹執行命令要執行的財產,是吳姓姊妹上班所得非遺產,裁定將原執行命令撤銷。


http://www.kingmen.com.tw/website/monthly_2008_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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