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拍賣案件的當事人,如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都有權聲請閱卷,但未得標的投標人不屬當事人,所以不能閱卷。


聲請閱卷需到法院一樓服務櫃台辦理,閱卷免費用,只要跑一趟聲請即可;但各法院承辦書記官辦理速度快慢不一,如果遲遲未下來,可直接找該股書記官訽問;可以口頭用很多理由催促書記官辦理,如點交可能有變化,房屋現場有第三者稱有佔用関係,千萬不要說是為了看別人標單而閱卷,因為這一閱卷理由通常會被拒絶。


有關[申請閱卷]的申請表,範例如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za-30.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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