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法拍屋,7天內要繳清尾款,法院如何分配這筆款項呢?優先順序呢?


一 .執行費用,指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從查封、測量、鑑價、拍賣登報等等,統稱為執行費用。


二.扣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


三.抵押債權人(大部份都是銀行)分配,有多順位債權人時,依順位優先受償


四.普通債權人(幾乎是民間債權人),有多位債權人時,依債權比例分配


五.如有甚剰餘,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


目前拍賣,債權人均不足分配,法院會核發債權人不足額之「債權憑證」,隨時可再向債務人其它財產執行;追償期是15年,但15年一到,再催討一次,又是15年,所以說是可追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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